第二天去上班,我整個人都不一樣了。
往日沉甸甸的悲傷一掃而空,腳步輕快得像要飄起來,蹦蹦跳跳的,仿佛自己也變成了一只無憂無慮的小兔子。就連遇見不太熟的同事,我也不再低頭躲閃,而是笑著主動打招呼,像一朵迎著風輕輕搖晃的向日葵。眼睛本就不大,一笑更是瞇成一條縫,可眼珠亮亮的,第一次有了光。
清晨六點出門前,我的兔子早已在廚房為我熬好了粥。
蘋果和米慢火煮出來的,香香軟軟,甜度剛好。
我正要開口夸他,卻忽然頓住——我還沒給他起過名字。
我們倆同時愣在原地。
他以為是粥不合我胃口,眼神瞬間慌了,小心翼翼地看著我。
其實我只是在認真地想,該給他一個真正的名字。
沒變成人之前,我只叫他兔子。
可現在,他是我的人,是我的依靠,總得有個正經名字。
我回過神,立刻笑著抱住他:
“太好吃了,跟廚娘做的一樣,我好幸福啊,我的小兔子。”
他一聽,高興得渾身發軟,細腰輕輕扭了扭,一不小心就變回了原形。
小小的一團,就地翻了個身,露出圓滾滾、軟乎乎的大白肚皮。
我自己平時缺吃少穿,卻把他養得毛發光滑、膘肥體壯。
他人形時看著清瘦,原型的手感卻好到爆炸。
我忍不住狠狠揉了他好幾下,他舒服得哼哼唧唧,耳朵軟趴趴地貼在我手心。如果不用上班,我能從清晨摸到太陽落山。
依依不舍地出門時,他的眼睛直勾勾地望著我,像在無聲地說:
快點回來,人,兔想你。
上班路上,我一路都在琢磨名字。
干脆讓他跟我姓夏,這樣我們就是一家人,以后有了孩子,也可以跟著我姓。
叫什么好呢?
想來想去,我定了——夏永。
永遠的永,寓意他永遠陪著我,一輩子都不分開。
等我們老得走不動了,就在這間小小的出租屋里,一起看電視,一起曬太陽,就算沒什么話說,安安靜靜靠在彼此肩上,也很好。
到了幼兒園,我整個人魂不守舍,動不動就走神發呆。
同事們看我這副模樣,紛紛打趣:
“夏夢,你是不是談戀愛了?怎么整天心不在焉的。”
我瞬間老臉一紅。
我說話本就小得像蚊子叫,此刻更是輕得只剩一口氣,只敢在喉嚨里含糊:
“沒有……就是有個學生成績不太好,我在想怎么跟他談心。”
幸好,剛好有同事的孩子來辦公室玩,大家的注意力一下子被吸引過去,我僥幸逃過一劫。
我不敢告訴任何人——同事、朋友,甚至父母。
我怕他們覺得我瘋了,覺得我精神出了問題。
更怕他們趁我不在,把我的兔子偷偷抱走,當成普通兔子處理掉。
那是我絕對不能失去的人。
上課的時候,我又忍不住走神,滿腦子都是夏永。
他的腹肌,他暖暖的懷抱,他身上淡淡的奶香……
好想摸一摸,好想每天晚上都抱著他蹭一蹭。
想得太入神,我手一擦,竟把黑板上《春曉》的“春”字擦掉了,只剩下一個孤零零的“曉”。
全班小朋友哄堂大笑:
“老師!你把‘春’擦掉啦,只剩‘曉’了!”
我尷尬得手足無措。
偏偏這時,孩子們又吵吵鬧鬧,桌椅撞得咚咚響,我一句話也講不下去。
一邊在黑板上寫字,眼淚一邊忍不住偷偷往下掉。
就在這時,教室里突然陷入死一般的安靜,同學們全都瞪圓了眼睛。
我抹了抹眼睛,回頭一看——
講臺上,正蹲著一只雪白的小兔子。
圓圓的腦袋,紅紅的眼眶,安安靜靜望著我,
好像在說:
不要哭,你一哭,我也會難過。
我的眼淚,一下子就停住了。